离婚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赔偿
导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离婚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关于离婚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赔偿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时过错方应承担的赔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对方有重婚行为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四、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的。这种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办离婚手续的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