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
导读: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那么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关于一方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一方不允许探望子女怎么办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因此,如果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二、离婚后如何行使探视权
子女探望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三、探望权起诉书怎么写
1、诉状一般应先列明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现居住地和联系方式。
2、列明你方的诉讼请求,如“依法判令被告协助原告行使探望权”可以写明具体的探望方案,包括探望的时间、地点、是否可以将孩子带回等等。
3、事实与理由部分,将被告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情况如实说明即可。
4、最后写”此致XX人民法院“并落款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