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暂时不支付吗

导读:
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能暂时不支付吗案件事实:原被告同意离婚原告诉称,2010年3月22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刘某,现年4岁。故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刘某归被告抚养,夫妻共同债务6,000.00元依法承担。原、被告均同意由被告抚养婚生女刘某。被告要求原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80.00元,原告认为其现在患有疾病未治愈,无生活来源,暂时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原告可暂时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那么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暂时不支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能暂时不支付吗案件事实:原被告同意离婚原告诉称,2010年3月22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刘某,现年4岁。故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刘某归被告抚养,夫妻共同债务6,000.00元依法承担。原、被告均同意由被告抚养婚生女刘某。被告要求原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80.00元,原告认为其现在患有疾病未治愈,无生活来源,暂时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原告可暂时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关于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可以暂时不支付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原被告同意离婚,子女抚养费能暂时不支付吗
案件事实:原被告同意离婚
原告诉称,2010年3月22日,原、被告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刘某,现年4岁。婚后原、被告一直感情不和,被告经常殴打原告,实施家庭暴力,使原告身心遭到严重伤害。原告于2013年4月份起诉到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至今原、被告感情毫无进展,被告无悔改之意,甚至变本加厉,经常恐吓原告及原告亲属。故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婚生女刘某归被告抚养,夫妻共同债务6,000.00元依法承担。
被告辩称,同意离婚。同意孩子归我抚养,要求原告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180.00元。6,000.00元债务我不知道,不同意共同承担。我给原告和孩子看病借的钱,孩子看病借了33,000.00元,原告看病借了30,099.00元,要求原告共同承担偿还义务。
法院判决:准原告与被告离婚,暂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准予原、被告离婚。原、被告均同意由被告抚养婚生女刘某。被告要求原告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180.00元,原告认为其现在患有疾病未治愈,无生活来源,暂时无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原告可暂时不支付子女抚养费。
律师说法:子女抚养费可以暂时不支付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