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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常识观

杨一凡律师2022.02.12323人阅读
导读:

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这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或许您觉得此话太空洞,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应当如何去做呢?那么,我就告诉您一个最省事的法子,有问题————问律师,他会告诉您“是”与“否”。法律工作是个技术活,对法律人来说,是与否的答复里面,包含了法律领域所有的“常识的”和“高深的”。可见,向律师咨询一下,您将得到的不仅只是常识,更还有高精尖的东西。那么我的常识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这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或许您觉得此话太空洞,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应当如何去做呢?那么,我就告诉您一个最省事的法子,有问题————问律师,他会告诉您“是”与“否”。法律工作是个技术活,对法律人来说,是与否的答复里面,包含了法律领域所有的“常识的”和“高深的”。可见,向律师咨询一下,您将得到的不仅只是常识,更还有高精尖的东西。关于我的常识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这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或许您觉得此话太空洞,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应当如何去做呢?那么,我就告诉您一个最省事的法子,有问题————问律师,他会告诉您“是”与“否”。法律工作是个技术活,对法律人来说,是与否的答复里面,包含了法律领域所有的“常识的”和“高深的”。可见,向律师咨询一下,您将得到的不仅只是常识,更还有高精尖的东西。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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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需要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确定房屋的使用投资价值;谨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核实清楚房屋本身结构以及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及燃气;注意房屋产权问题。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我的常识观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我的常识观

    内容:有毒的不吃,犯法的不做!————这就是最基本的常识。或许您觉得此话太空洞,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应当如何去做呢?那么,我就告诉您一个最省事的法子,有问题————问律师,他会告诉您“是”与“否”。法律工作是个技术活,对法律人来说,是与否的答复里面,包含了法律领域所有的“常识的”和“高深的”。可见,向律师咨询一下,您将得到的不仅只是常识,更还有高精尖的东西。那么我的常识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1232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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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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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常识有以下几点:1、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常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常识

    内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常识一、有利的地方1、时间短。办理协议离婚应当提交的证件文书内地居民协议离婚:1、本人的户口簿2、本人的居民身份证3、本人的结婚证4、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5、双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两张。那么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2.1257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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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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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靳萍律师讲解法律常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靳萍律师讲解法律常识

    内容:过去人们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束缚,故而较少有人达成婚前财产协议。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加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为了新趋势。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从某种程度上是强化了婚姻的爱情基础。那么为什么要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并将其公证?--靳萍律师讲解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2103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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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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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条要怎样打才有效_打借条需要注意什么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借条要怎样打才有效_打借条需要注意什么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

    内容:打借条需要注意什么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打借条需要注意下列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借贷双方均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要真实;借条的内容要完备;以及借条的内容不能违法、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打借条需要注意哪些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打借条需要注意下列常识,才能有效避免纠纷:借条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内容;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借条中的重要内容要约定明确。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陈明月律师
    2022.05.065634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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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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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基本常识具体如下:1、当事人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还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3、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一些法律常识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一些法律常识

    内容:4.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随时提离婚。那么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一些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60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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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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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必读法律常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抚养权必读法律常识

    内容:六、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抚养权必读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1261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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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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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子女姓氏相关法律常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子女姓氏相关法律常识

    内容: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那么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子女姓氏相关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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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65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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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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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

    内容: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问题一:对于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法律如何规定的?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小孩还处于一个哺养期的阶段,一般随母方生活。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另外抚育费用与子女年龄的大小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也有一定的关系。那么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相关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250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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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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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内容: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第一部分:了解双方争议焦点〗1、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14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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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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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方面基本常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法律方面基本常识

    内容:而对于虽然已经年满18周岁但还在上学或者没有劳动能力、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父母拒绝抚养未成年子女甚至虐待子女的,应当依情节不同给予不同的处罚。但公安机关不能主动介入。必须是受虐待的未成年子女提出请求。如果父母虐待子女导致未成年子女重伤或者死亡的,其刑事责任将会加重。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给他人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由未成年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赔偿。学校发现学生受伤,应及时救助,并通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学生擅自离校已脱离了学校管理职责的范围。那么法律方面基本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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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285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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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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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借条避免纠纷需要注意:借条一般需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等内容;借款的利息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以及借条中的重要内容要约定明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 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

    内容: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那么关于离婚诉讼的法律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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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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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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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诉讼常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离婚诉讼常识

    内容: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按照民政局规定很快即可办理离婚,前提是双方同意离婚且均到场。要是什么都商量好了,那就去民政局,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照片在那照,当时就能办完;商量不好的,只能去法院起诉了,最基本的要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当然还需要其他的必备材料,如房本和居住证明等,具体还需要什么材料要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以及各法院的立案特点而定了。离婚案件简易程序审理的,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结案,普通程序六个月结案。那么离婚诉讼常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1103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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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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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

    内容: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的内容:一、同居关系的解除;二、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三、子女的抚养。那么子女抚养纠纷有基本常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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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3335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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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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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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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

    内容: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监护权归属对方后,未享有监护权之一方,仍然享有与未成年子女见面接触的权利,也就是所谓「探视权」,如何与子女面会交往?经常会遇到一种情况,就是取得监护权的一方,会用手段妨害他方探视的权利,许多人遇到这种情形会相当沮丧难过,请特别记住,当有监护权一方蓄意刁难探视时,可以依强制执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命有监护权人之一方容忍无监护权人之一方行使探视权,或禁止有监护权人之一方阻止探视的行为,如果有监护权人之一方未为履行时,执行法院得命拘提管收或处新台币叁万元以上叁十万元以下之迨金。那么争取监护权的父母必读的法律常识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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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122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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