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导读:
案情冯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础较差。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定,因冯先生的月收入为900元,故冯先生可在180元至270元之间支付儿子每月的抚养费,如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那么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冯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础较差。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子女虽满18周岁但尚未独立生活的,如父母有给付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根据最高法院的这一规定,因冯先生的月收入为900元,故冯先生可在180元至270元之间支付儿子每月的抚养费,如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关于怎样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案情
冯先生和妻子田女士婚姻基础较差。结婚四年来,因生活琐事更是闹得不可开交,经过几次协商,两人选择了离婚这条路。家庭财产方面,两人没有太大争议,也商量好了儿子和田女士一起生活,但就是在给付儿子抚养费的问题上,田女士坚持要冯先生每月支付400元,且须于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当年的费用。可冯先生月收入仅为900元,还要供养双亲,这么高的抚养费冯先生很难承担。那么,法律对抚养费的给付有何规定呢?
律师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