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如抚养人虐待子女、患有重病不能抚养子女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那么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怎样的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如抚养人虐待子女、患有重病不能抚养子女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第17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关于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丧失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丧失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是比较多的,如抚养人虐待子女、患有重病不能抚养子女等。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6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