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导读:
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我国法律仅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进行了规定。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一经生效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一是债务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不是向债权人履行二是不但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第三人亦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该第三人可向债权人提出原债务人可提出的抗辩。那么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三人承诺履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仅对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及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合同进行了规定。
一、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直接取得请求权的合同
该类合同应具备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即当事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应达成合意。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一经生效即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一是债务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而不是向债权人履行
二是不但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权利第三人亦直接取得请求债务人履行的权利。
二、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又称第三人负担的合同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
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以第三人的履行行为为标的以债权人、债务人为合同双方当事人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故其不承担合同责任。由于该类合同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为合同外的第三人设定义务债权人对于第三人并无直接的请求权故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有瑕疵的违约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这遵循了“无论何人未得他人之承诺不得以契约使蒙受不利”的原则。
1、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抗辩权问题。该第三人可向债权人提出原债务人可提出的抗辩。但在没有不同约定的情况下该第三人不得就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关系向债权人提出抗辩亦即不得以其不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同时对于须由原债务人亲自提出的抗辩及债务人基于其后发生的事实进行的抗辩该第三人不享有。对于作出承诺之前原债务人可以提起抵消的债务第三人同样无权提出抗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三条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