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诉讼转刑诉的条件

导读:
如果涉及到侮辱罪的名誉权诉讼可能会转化为刑事诉讼。为了更好地认定侮辱罪需要准确认定侮辱的行为。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外触犯侮辱罪均需要被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才予以处理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如果涉及到侮辱罪的名誉权诉讼可能会转化为刑事诉讼。
为了更好地认定侮辱罪需要准确认定侮辱的行为。具体来说侮辱行为包括,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和行为则应以伤害罪论处。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即以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漫画、信件、书刊或者其他公开的文字等方式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在公众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依照国旗法和刑法第299条之规定应以侮辱国旗、国徽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案件外触犯侮辱罪均需要被害人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才予以处理属于自诉案件的范畴。这就需要被害人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一百九十六条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