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受伤留疤评定标准
导读: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1、重伤一级,容貌毁损(重度)。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1、重伤一级,容貌毁损(重度)。
2、重伤二级
(1)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3、轻伤一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2)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7.0cm2以上。
(3)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4、轻伤二级
(1)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2)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3)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4)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5)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5、轻微伤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