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的房子什么情况下可以解封
导读: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简单来说就是三种,
1、由提出保全的申请人向法院提出解除申请法院解封,
2、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原保全申请人同意法院解封,
3、案件审结法院裁定解封。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涉及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