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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张嘉娱律师2022.03.21799人阅读
导读:

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关于对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对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总体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的前提条件为施工单位自检合格,验收时施工单位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资格包括专业和职称要求,具体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尚无规定时可由参加验收的单位协商确定。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对安全、节能、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是指检验批中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检验批也不宜过多补充,后面单独设置了知识点)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见证检验指的是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的活动。(见证检验已经单独设置成微课,因此不用过多补充)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二、防水工程验收规范最新

工程验收流程需要走以下四个步骤:

(一)申请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通知验收机构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三、工程验收需要哪些资料

工程验收资料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程前期文件

(一)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三)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四)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申报文件

(五)建设项目列入年度计划的批复文件和年度计划项目表

(六)征地、拆迁等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等等。

第二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一)工程概况表

(二)工程竣工总结

(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五)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第三部分、施工技术文件;

包括建筑与结构工程;

(一)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文件;

(二) 建筑电气工程文件。

(三) 智能建筑工程文件;

(四) 通风与空调工程文件

(五)电梯工程文件。

第四部分:除以上文件材料以外的材料报验和工程报验等监理文件材料第五部分:竣工图;

(一)建筑竣工图;

(二)结构竣工图;

(三)给排水竣工图;

(四)采暖竣工图;

(五)电气竣工图;

(六)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五部分: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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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和离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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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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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内容: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的基本要求是先救命,后治伤。因此,迅速准确地进行止血,是有效抢救伤员的重要手段。立即停车——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肇事后逃跑,甚至置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不顾,只为了逃脱个人罪责而跑掉,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也是极不人道和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其结果只会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那么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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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具有如下的基本要求:1、协议离婚的基本要求,夫妻双方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已经领取离婚证等;2、诉讼离婚的基本要求,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起诉主体适格、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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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离婚,是指配偶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其基本要求有四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离婚只能发生于配偶双方生存期间,如有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则不存在离婚;二是在主体上,离婚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男女双方自己行使。双方自愿离婚,在财产和子女抚养方面取得一致的意见,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法院对双方要经过调解,如调解无效,则以判决方式解决。那么离婚和离婚的基本要求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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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耕地建养殖场会强制拆除。我国的大部分耕地都是基本农田,而在这其中不能进行房子的建造,不能种植着树木,更不能进行养殖场的建造,只能用于农作物的生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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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转让股权的要求是:不违法、不违反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决确认;或者列入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以及需要依法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法律依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 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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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于标准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新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增加了检验批、子分部和子单位。那么建设工程验收需要符合哪些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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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以单位未交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补偿,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

    内容: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1、基本要求:合同的基本要素必须清晰、无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款金额是借款合同的标的数额,它是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但借款方没有正当理由或者经申请延期未获准而逾期不还的,借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在贷款合同中规定违约责任,是借款方和贷款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义务的必要保证,必须明确规定。那么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2.07267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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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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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反了劳动法,教师法,侵犯了老师的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教育局投诉举报。
  • 施工单位欠款直接起诉甲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施工单位欠款直接起诉甲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

    内容:工程验收了甲方不给钱能直接起诉甲方吗甲方不付工程款的处理方法: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则甲方的行为属于违约,可以起诉甲方,主张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欠款没有合同怎么起诉1、没有合同的工程款讨要的方式也有:协议、调解、诉讼和仲裁,工程完工甲方不结算不付工程款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欠付工程款,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与欠条并不是工程款案件起诉的必要条件,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撑案件事实与其诉讼请求时,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陈宗琼律师
    2023.12.1938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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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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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中有那些基本要求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借款合同中有那些基本要求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

    内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借款合同中有那些基本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993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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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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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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