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年检吗
导读: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年审是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广大的机关事业部门和企业朋友们是不是经常困惑,下面,大律网小编就为您准备了一份详细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相关内容,一定要收藏哟。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一、企业(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文头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年检时间为1-5月的,营业执照上只要有上一年度年检标识即可,年检时间为5月及5月后的代码证,营业执照本年度必须审结,方可办理代码证年检);
(2)公司公章(名称要与营业执照一致,蒙汉文并用);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复印正面即可,二代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面);
(4)新办法人企业需提供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合作社执照);
(5)变更,换证的必须要交回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6)新办企业需填写责任书和数字证书申领表;
(7)盖公章空白A4纸的右下角要有经办人或者法人签名。
2.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文头为“营业执照”或名称为“XXXX分公司”)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分支机构公章;
(3)分支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级总公司代码证复印件(上级代码证必须在年检有效期内)。
注意事项:
1、个人独资企业虽机构类型为企业非法人,但所提供资料与企业法人一致。
2、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若不是新办的,则年检栏也需要复印。
3、银行下属各分支若没有独立公章,可加盖上级行公章,但上级行必须出具相关隶属证明,此条仅限于银行。
4、业务公章不可用。对于石油公司下属各加油站,业务公章不可用,只能加盖仅刻有该单位名称的公章。
二、行政单位(机关法人、机关非法人)
1、机关法人(一级职能局或编办认可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行政单位)
(1)批准文件(由编办,党委,政府发的规定其职能职责,或批准其成立的文件),批文的复印件上必须有发文机关公章,党委发文可没有公章;
(2)单位公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机关非法人(批文明确规定其为派出机构)
(1)批文;
(2)单位公章;
(3)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必须是年检过的或在年检有效期内的,年检贴及日期需清晰可见)。
三、事业单位(事业法人)
1、事业单位法人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事业单位一年一换证,在到期换证时,事业单位法人证一定要经过年检才可用,例如:2011年到期换证,其法人证上必 须贴有“延期至2012.3.31”的标贴。
四、社会团体/工会/宗教场所/民办非企业/律师事务所
1、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工会法人证/宗教场所登记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律师事务所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年检栏上有年检标识的还需提供年检栏复印件;
2、公章;
3、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它机构(嘎查、合作社)
1、提供嘎查的批文或者当地政府出具的函(要有发文机关公章);
2、公章;
3、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嘎查上级主管的代码证复印件(年检贴及日期需清晰可见)。
注意事项:合作社虽机构类型为其它,但所提供的资料与企业法人一致。
“三证合一”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再年检:
2015年10月1日后,企业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并联审核,综合窗口统一发放载有商事登记号码营业执照。那么,问题来了: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后,前期注册公司的旧证照年检怎么处理?
1、营业执照年检现已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登录所在地省级工商局建立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度报告并依法公示即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不用再年检。
3、“三证合一”制度实施后,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短期内难以完成的部门可设立过渡期,在2017年底前完成。
在过渡期内,统一代码与现有各类代码并存,各登记管理部门将尽快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保证信息在全国统一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国家信息平台上实现互联共享,同时对“三证合一”实施前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换发统一代码,逐步完成存量代码和登记证照转换。未转换的旧登记证照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
过渡期结束后,2018年1月1日起,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登记管理部门的旧登记证照停止使用,全部改为使用登记管理部门发放的、以统一代码为编码的新登记证照。
一般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都会发放一个组织机构代码证,而且都是唯一且不变的。但是很多公司对于组织机构代码证不够重视,第一次机构代码证下来之后就不管了,以上主要是对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年检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