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自愿可以离婚吗
导读: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双方自愿可以离婚吗
1、只要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可以选择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办理离婚。我国的离婚方式有两种:
(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一致,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方式,如果一方在外地的,也可以在当地法院办理离婚速裁,但要求必须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
(2)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开庭后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夫妻双方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中的任何一项达不成一致,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去判决。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5、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6、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二、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1、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2、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3、双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