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是合法的吗
导读: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一、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是合法的吗
1、哺乳期女方提出离婚是合法的。我国法律只是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除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外,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并未限制女方提出起诉离婚,也并未限制双方协议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女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1、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有法定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目前,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限于: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均有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6、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综上,女方是可以要求赔偿的,但是男方得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