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有哪些情形
导读:
3、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
一、要约失效有哪些情形
1、要约失效的情形主要如下:
(1)要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
(2)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4)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二、受要约人能通过哪些方式承诺
1、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通过何种形式将承诺的意思送达给要约人。
2、如果要约中明确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方式作出,则承诺人作出承诺时,必须符合要约人规定的承诺方式。如果承诺人未以这种方式承诺,则不构成有效的承诺。
3、如果要约没有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但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交易习惯能够确定要约人关于承诺方式的意图,则承诺人也应当按照该方式承诺。如果要约中没有规定承诺的方式,根据交易习惯也不能确定承诺的方式,则受要约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承诺: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是表示承诺的一般方式。
(2)以行为方式表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