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变更条款对业主产生法律效力吗
导读: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一、物业合同变更条款对业主产生法律效力吗
1、物业合同变更条款,对业主是否产生法律效力,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合同变更是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变更的,合同变更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物业合同是物业公司单方变更的,合同变更对业主不产生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未签物业合同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1、未签物业合同,业主也要交物业费。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只要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
3、退一步讲,即使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4、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已实际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一般情况下也要交纳物业费。
5、值得注意的,如果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开发商、业主等都没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经催告后物业公司强行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因为此时双方实质上未存在合同关系,当然可以不交物业费。
6、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