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导读:
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是否可以把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需要经定作人同意,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如果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一、维保合同是承揽合同吗
1、维保合同属于承揽合同中的一种,维保人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的,定作人需要向其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是否可以把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需要经定作人同意,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如果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三条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