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规定范围

导读: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之后,在《婚姻法》里面有一项规定是跟孩子有关系,那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以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至于探望的次数,一般是采取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比如说探视权人猥亵子女,这样的情况是会被中止探视权的。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之后,在《婚姻法》里面有一项规定是跟孩子有关系,那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有两个孩子一般是一人抚养一个孩子,只有一个孩子则根据孩子的年龄以及意愿来选择抚养方。
离婚以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那么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一般是怎么分配的呢?首先要说明的就是当有探视权的一方去探视孩子的时候,另一方需要协助。而行使探望权的时候,时间应该由两位当事人来协商,并且将时间写在协议上。当然如果父母探望子女的过程中,有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情发生,那么人民法院是有权利终止另一方的探望权利的。除此以外,如果双方就探望一事协商不清楚,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来判决。
经过协商探望的按照协议上的约定来行使探望权,如果是法院判决的情况,那么一般是在每月的单周或者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至于探望的次数,一般是采取当事人协议优先的原则。而协议中需要写明探望的方式和时间。
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双方有一方不具备探望的权利的时候,那么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不能探望孩子的。又或者中途中止探望权的,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1、探视权人是无行为能力的人,又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比如说探视权人是精神病人,或者间歇性精神病人,这样的情况下就有可能被限制探视权,或者中止探视权。
2、当探视权人染上了非常严重的传染性级别,或者其他的可能危及到子女健康的疾病的时候。比如说探视权人患上了猩红热一类的疾病,也会被中止探视权。
3、探视权人在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对子女有侵权或者犯罪行为,又或者损害子女利益的情况下。比如说探视权人猥亵子女,这样的情况是会被中止探视权的。
4、最后一条就是子女拒绝探视权人探望的。不仅仅是探视权人拥有探视的权利,子女一样有要求探视或者拒绝探视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