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的配偶有继承权吗?
导读:
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法律上的配偶。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没有继承权。但是,在1994年之后,不在有“事实婚姻”的认可了,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可能享有继承权。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可以通过赠与获得遗产被继承人与配偶没有领结婚证的,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将财产赠与给配偶。对于分割后去世一方的财产,配偶也不能继承,这部分的财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父母和子女继承。
首先要说,没领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的配偶。我国《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领取过结婚证的,才是法律上的配偶。《继承法》规定,只有配偶才有继承权。同居双方彼此不能继承财产,但是可以按照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
一、在我国,《继承权》的产生只能由于婚姻、血缘、法定三种基础。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法律意义的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没有继承权。
在1994年《婚姻登记条例》之前,国家有“事实婚姻”
的认可,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以有继承资格。但是,在1994年之后,不在有“事实婚姻”的认可了,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可能享有继承权。
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可以通过赠与获得遗产
被继承人与配偶没有领结婚证的,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将财产赠与给配偶。
(1)为了解决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合同。法律并不干涉当事人自由约定同居财产,该协议可以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依据。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赠与合同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安排自己的财产,但配偶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财产。
(2)如果被继承人订立的是遗嘱,配偶仍不能享有被继承人的财产,因为遗嘱只能将财产安排给法定继承人,但跟遗嘱相同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当存在着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会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安排
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1)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财产,应按共有财产分割,这种关系相当于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这不同于有身份关系上的共有,在分配财产时应该对照其出资份额分割。
(2)但考虑到配偶在共同生活过程中长期照顾对方,双方在生活中相互扶持并共同解决生济,或者有还需要抚养的继承人,法院会适当的多分一点。
(3)对于分割后去世一方的财产,配偶也不能继承,这部分的财产在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将按照法定继承,由其父母和子女继承。
二、根据《婚姻法》等规定和解释,男女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可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比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双方可以平等分割的。同居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取得双方同居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的一半。
三、同居双方财产在上述分割后,还剩下的另外一半财产如何分割呢?由同居另一方的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由死者父母、配偶、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没有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不过,活着的同居的一方是不能继承死去的同居一方的这部分财产的。因为他(她)没有继承人资格。
四、提醒同居者:
抓紧补办结婚证为上。基于这样的法律规定,为了保护你的今后利益,同居者还是去补办结婚登记为上策。
五、如果同居者还有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么?
如果同居者还生养了孩子,那孩子是享有继承权的。可能有时候会需要做亲子鉴定。
五、最后还要说
如果死去一方生前留下书面“遗嘱”,大圣用民间通俗的说法为“遗嘱”,为了大家理解。其实法律性质上应该属于“遗赠”。说把财产都留给同居期间的伴侣,并且是有效力的话,那活着的一方是有可能取得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