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具体指什么?

导读:
因为彼此都生活很长时间,或者是经过了解之后,也能够知道对方有哪些问题的存在,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首先就是对方有相关的传染疾病,他是不适合与孩子共同来生活的,那么这是一个最明显的原因,也是最好的一个证明,如果是因为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放弃孩子抚养权。还有一点,就是因为孩抚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导致孩子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下,或者是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一个环境下来生活的话,那么有这相关的证明,法院在判处的时候也是一个很强有力的证据,也会根据相应的证据来判处结果。
因为彼此都生活很长时间,或者是经过了解之后,也能够知道对方有哪些问题的存在,是不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首先就是对方有相关的传染疾病,他是不适合与孩子共同来生活的,那么这是一个最明显的原因,也是最好的一个证明,如果是因为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以要求对方放弃孩子抚养权。
还有一点,就是因为孩抚养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导致孩子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下,或者是不利于身心健康成长的一个环境下来生活的话,那么有这相关的证明,法院在判处的时候也是一个很强有力的证据,也会根据相应的证据来判处结果。虽然说这一点并不明显,但是如果有相关的证明,那么也是可以的,在判决的时候也会作为一个很有利的证据。
还有一个就是在生活过程中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如果这一点一旦存在的话,那么是不会将抚养权交到这个人的手中的,因为它是完全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着想的,同时如果在生活期间没有尽到任何的,抚养义务的话,那么法官在判处的时候也会按照相关的程序来走。当然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如果某一方没有任何的生活能力。也就是说,他的生活特别不好,或者两者相差比较大的情况下,那么法官会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以及他的身心健康方面,或者他能够更好的成长,都会将孩子判给生活条件好的那一方,所以在两者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最好是找到强有力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利于自己,才可以让对方轻易的放弃抚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