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转劳务派遣可以吗
导读:
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派遣单位负责向要派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定的区别,比如说雇佣的时限不一样,以及享有的福利待遇也不同。
一、临时工转劳务派遣可以吗
1、临时工可以转为劳务派遣员工。派遣单位与要派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关系,要派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管理费、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派遣单位负责向要派单位派遣劳动者。
(1)一方面是企业对专业化人才使用要求的需要。
(2)另一方面是为了灵活用工,节约劳动成本,例如节约人力资源管理成本、节约因解除劳动合同而须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成本、节约劳动争议成本等。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二、劳务派遣争议的注意事项
1、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2、劳务派遣中劳动者、派遣单位、被派遣单位之间是三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三种法律关系当中,三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定要用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不然一旦引发纠纷,都将受到牵连;
3、劳动者一定要意识到自己只与派遣单位有劳动关系,如果发生劳动纠纷,派遣单位应当是第一被告人,应当承担劳动关系中的相关义务,在争议涉及到被派遣单位时,才可以将被派遣单位作为共同被告人。因此在选择派遣单位的时候,一定要找有能力承担将来法律风险的派遣单位;
4、被派遣单位也要意识到自己与劳动者只是劳务关系,不可以对劳动者行使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例如:解除劳动合同、调整工作岗位等,这些行为要通过派遣单位来行使。
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存在一定的区别,比如说雇佣的时限不一样,以及享有的福利待遇也不同。劳务派遣员工是可以享受五险一金的,但是临时工肯定是不能享受公积金待遇的,因此转为劳务派遣员工也是有一定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