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满两年
导读: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分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
一、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满两年
1、夫妻双方各自自行生活,不共同居住生活的时间持续了两年的时间;
2、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生活,不履行夫妻互相之间的义务已经经过了两年的时间。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分居怎么证明
要证明夫妻分居,可提供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来往的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书信、电子邮件等。
5、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现在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生活的情况非常多,但不是所有的分居都构成法律上的分居。所谓夫妻两地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像这样的情况持续满两年,法律上就可以认定夫妻分居。夫妻分居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离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