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根据规定借条一般写几份
导读:
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因因此在借条书写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范性。
一、借条一般写几份
我国法律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借条必须要一式两份,一般情况下借条只需要一份,也就是债权人持有就可以了,不过如果行为人要写两份借条也是可以的。
借条写作要注意以下事项:
1、借条是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凭据,所以在写借条时不可潦草从事,同时借条要好好保存,以防丢失。
2、借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
3、借条上面的钱款数字尽量包含大写和小写两种。
4、要注意欠条与借条有所不同,欠条适用范围比借条要广泛,借条约定的事项表明的债权债务关系比欠条要更为清楚、明确。
二、借条的正确写法
1、名称:
注意,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或是“收条”;
2、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并写明身份证号码,千万不要写成“三哥”“四妹”;
3、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4、时间:
一般应写清借款有关的的相应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这里需注意,期限明确与否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
5、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6、签名
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印。
7、担保:
为维护借款安全,可以考虑对方提供相应担保,如提供抵押或提供保证人。即便不提供担保,也可以考虑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8、语言文字:
打借条,在书写上一定要清晰,同时为了避免歧义一定要考虑文字以及语句有无歧义。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在社会实践当中,当发生借贷事实的时候,双方最好可以至少书写一份借条,从而来证明双方借贷事实的存在,这样也是为了防止日后产生纠纷的时候,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借贷事实。因因此在借条书写的时候,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