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导读:
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法律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四十三条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四条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医疗纠纷鉴定是指当事人处理医疗纠纷,需要明确责任而进行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委托,也可以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鉴定事项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等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没有相关专业人员的,应当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专业专家进行鉴定。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鉴定费预先向医患双方收取,最终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医患双方在专门场所协商解决医疗纠纷;
2、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医患双方申请医疗纠纷行政调解的,应当向医疗纠纷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4、依法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纠纷患者可以采取协商、调解、诉讼方式处理。在处理纠纷时,医患双方应当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协商应当在专门场所进行,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四条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赔偿的,赔付金额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