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导读: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债权转让发挥了重要作用。虽然法律允许债权转让,但它必须是债权转让的有效合同,许多债权人随意签订债权转让合同,造成巨大损失。那么,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于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后,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要注意保证债权转让的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果属于无效情形,法院会撤销。另外,转让债权要通知给债务人,这是转让方的通知义务。只要通知到,无需征得债务人同意。
债权转移合同生效的条件
1、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的转移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
2、债权的权利人与债权移转接受人必须就债权转移有关事项及问题达成合意。
3、所转移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移性。
4、债权的转移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通知债务人,始对其产生效力。
5、债权的移转必须合乎法律和符合社会公德,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禁止利用债权的转移来牟取暴利。
债权转移的效力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