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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类及其意义_土地利用分类是什么意思

许瑞林律师2022.05.078661人阅读
导读:

土地利用分类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全国的土地所作的一个分类它对应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般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类型。

一、土地利用分类是什么意思

1、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2、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类有哪些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种类承包方式包括: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

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是为完成土地资源调查或进行统一的科学土地管理,从土地利用现状出发,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分异规律、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方式等,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土地利用情况,按照一定的层次等级体系划分为若干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别。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什么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市用地分类?都有哪些区别?

在我们咨询过程中经常有人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城市用地分类都是怎么回事这两个有什么区别怎么去对应时常有人对这方面产生疑问。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董国女律师为大家解答相关的法律问题。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对全国的土地所作的一个分类它对应的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一般对应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是城市总体规划或者控规编制过程中对土地具体的一种分类方式。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一般分为三大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类型。可能再具体的再去区分农用地都有哪些农用地是水田、旱地、原地或者是草地等等这些分类。

具体的用途上的一些分类建设用地分为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等等很多类似的这种建设用地实际上主要是规范城市建设用地怎么去分类但是在分类体系之中它也规定了两大类是城乡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两大类。

城乡建设用地一般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和非城市建设用地。用地的结构大体上分为农村居民点用地、城市用地、乡镇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等等。实际上这两种用地分类对应上建设用地基本上有些能够对应上有些是对应不上的。现在经常会遇到的涉及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它的分类意义在于在某些行政处罚过程中如果说总体规划上用地地类是属于农用地的那么进行行政处罚时可能要进行限期拆除。

但是如果原来是建设用地的那么现在如果是用作建设用地了是符合规划的。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一些其他的处罚措施比如说没收地上建筑物等。就是涉及到进行行政处罚时处罚的措施有具体的区分。城市建设用地这是应该比较关注的一个点特别是在征收过程中涉及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分类的意义很重要。有时候关系到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以及补偿的多少。

不同的分类和被征收人切身利益关系还是挺大的比如我们在河北某县的案例被征收人建了一个文武学校在征收时定性为是教育用地。教育用地的补偿相对来说属于公共设施用地这种教育用地在市场上也不具有普遍的流动性。

这种土地一般是价值不是特别的高但是我们当时做了具体的分析这种土地一般是因为它是文武学校属于民办学校类型像这种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其实严格意义上说不属于教育科研城市建设用地分类而是属于商业用地里的其他服务设施用地。

商业用地的价值和教育用地这种公共事业的用地价钱肯定是有着显著的差别的广大的开设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或者幼托机构或者是其他的涉及到跟教育相关的企业主如果遇到征收补偿的要注意土地的定性。是什么性质的土地跟征收补偿是直接相关的。

本法律知识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议如遇同类问题应当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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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离婚分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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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离婚分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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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债务免除,免除债务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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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债务免除,免除债务的意义是什么?

    内容: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人免除债务可能有其他动机和目的,为防止债权人滥用免除权损害债务人利益,免除应经债务人同意。但合同法也并不排除债权人与债务人订立免除协议,免除债务人的义务。免除债务的意义一、免除是无因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债务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那么什么是债务免除,免除债务的意义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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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定担保物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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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国际分类的意思是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网站中的商标查询频道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进行查询商标的国际分类号信息。该国际商标的分类包含商品及服务共划分为45个大的类别,从而形成了商标分类表。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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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什么是意定之债

    内容:什么是意定之债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自由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这种分法是债的分类中的最基本的分法。单方允诺属于意定之债。在单方允诺之债,当事人的意思自由表现为表意人一方的任意,对方当事人因仅享有债权并不负担债务,故仅有表意人一方的意思自由这种债的关系就可成立。区分意义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明确规定的债。法律承认意定之债的法律效力,是民法私法自治精神的必然要求。那么什么是意定之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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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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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

    内容:一般担保责任指的是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开始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保证最常见的分类是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无果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一般贷款放款需要的是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③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那么作为担保人一般担保是什么意思,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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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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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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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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