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指数和工程量清单价格的计算
导读:
工程造价指数和工程量清单价格的计算
工程造价指数和工程量清单价格的计算
工程造价指数是解决物价或工程造价静态性的有效工具。运用工程造价指数,与有代表性的已建工程造价资料的单项价格和综合价格相结合,不仅可使工程造价在“量”与“价”上都具有可比性,而且便于造价在“量”和“价”上的调整,为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带来方便。
[例]某分项工程耗用人工1000工日,甲种材料100t,乙种材料200t,机械100台班。基期价格分别为:人工费20元/工日,材料甲2500元/t ,材料乙2600元/t ,机械200元/台班,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10万元,利润和税金6万元。投标报价时价格分别为:人工23元/工日,材料甲2600元/t,材料乙2700元/t,机械250元/台班,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上涨20%,利润利税金不变。求该分项工程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造价指数和投标报价。
解:
计算组成该分项工程的各单项价格指数
人工价格指数23/20=1.15材料甲价格指数=2600/2500=1.04
材料乙价格指数=2700/2600=1.04机械台班价格指数=250/200=1.25
其他直接费及间接费综合价格指数=1+0.2=1.2
利润利税金综合价格指数6/6=1
计算基期总造价
基期总造价=元=97万元
计算投标报价时的工程造价指数
工程造价指数=/97=106.06%
表示该分项工程投标报价时,其完全单价比基期上涨6.06%。
计算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97x106.06%=102.88万元
结果与上述计算结果相同,可直接按工程造价∑i=1直接计算投标报价,在理论上其结果与上述结果相同。若存在差异,是计算四舍五入所致,不影响工程造价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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