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

导读:
那么离婚后抚养费按照什么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离婚抚养费标准,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等。(不能只凭工资单的数额确定总额。对于那些有虚报、瞒报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以此来确定数目。)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这一点全国各地法院大都是以本省市交警部门发布的道路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离婚协议抚养费标准是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不得高于月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标准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规定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不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子女可以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