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费不够怎么办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情形一物价上涨经济水平提高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不能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法院在审理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过程中除了要考虑是否满足法定情形外还需要判断父或者母的经济支付能力。
一、孩子的抚养费不够能不能追加
离婚时曾协议约定孩子的抚养费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及生活水平的提高若曾经约定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孩子的生活必需可以先找对方商量增加抚养费对方不愿意的提起增加抚养费诉讼。以子女名义或者子女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增加抚养费符合法定增加的情形还要对方具备增加抚养费的支付能力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情形一物价上涨经济水平提高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难以满足实际需要不能够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当地实际生活水平需要参考当地同龄人的平均生活水平是指维持子女正常生活所需之合理费用。
情形二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经超过原来确定的抚养费数额。子女有权要求父母增加其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从而使其能够得到医疗救治或者接受正规的学业教育。
有其他正当理由例如支付方收入明显增加的也可以起诉增加抚养费。
法院在审理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过程中除了要考虑是否满足法定情形外还需要判断父或者母的经济支付能力。只有具备支付能力法院才能准予增加抚养费数额但如果经济实力有限没有能力承担过多的抚养义务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增加抚养费。
二、哪些情形可以增加抚养费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增加抚养费起诉书范本
民事起诉书(要求增加抚养费起诉书)
原告,女1995年10月2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法定代理人(系原告生母),王女196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址同上。
被告(系原告生父),李男1963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责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每月支付原告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系被告亲生女儿。2000年月日被告与原告之母因夫妻感情不和经市区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原告由母亲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该抚养费在当时也仅足够维持。
但随着近年物价的逐年增高原告因上学及生活开支的需要每月800元的抚养费早已不够。而原告生母的收入有限一直未再婚独自承担原告的抚养费用非常困难。被告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但基于与生母的关系恶化拒不增加抚养费用。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人,
2008年月日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