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拖欠工程款不给的人怎么办?
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可以报警吗?如果欠债不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别人欠钱不还多少钱可以报警?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遇到朋友借钱不还的情况,但是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那么可以报警吗?如果欠债不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以暴力抗拒执行公务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要件:行为人必须为自然人。主观要件:故意。客观要件:实施了暴力、威胁的行为以及使用了威胁、暴力等方法,如袭击警察、医生等公务人员或抢夺、毁损公私财物等。主观要件: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后果而故意实施,如明知国家有禁止个人非法行医的法律法规却故意实施,如明知国家有严厉打击赌博的法律法规却故意实施等等,目的是为了逃避处罚而采用暴力手段。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安全活动正常秩序,是国家安全活动的组成部分。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正常的安全活动秩序,即对国家机关安全活动构成威胁,使国家机关不能正常的工作和活动。如果在一定范围内,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后果或者其他严重后果,也构成本罪。在法律上讲,国家安全与社会、个人利益是一致的。国家安全包括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个人利益则既包括个体自身的利益,也包括对他人和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利益。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了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而依法进行执法管理或者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侵犯而依法对违法犯罪分子采取强制措施和处罚;另外一些地方公安机关保护社会公共安全或国家财产不受侵犯等。所以说,从社会稳定方面看,本罪是可以保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犯罪。
2、本罪的主体,一般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正在执行公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尚未成年,即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是如果是已经被依法逮捕、判刑或者正在服刑等有特殊情况,则可以构成本罪的主体。司法实践中很多地方对是否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予追究刑责,而是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责任。所以根据刑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暴力袭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一)项、第233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构成要件
构成本罪的主体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即人民警察的执法人员。这是刑法规定的最基本特征。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既包括正在协助执行公务、受委托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包括正在接受检查、询问或者警告后不听劝阻的人员。在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这里所说,人民警察不一定是指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之警察,一般是指协查刑事案件之警察、协助司法机关办案以及维护治安等协助执法人员。在客观方面构成本罪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2、行为人行为已经实施并被控制;3、行为人行为与阻碍执行职务无因果关系。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之人民警察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追究法律责任等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公安机关”不是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即可受到法律强制要求履行义务而不受妨害。
2.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警察是否造成实际损害?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财产损失是否构成犯罪?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暴力侵犯了民警的执法权利,如造成民警轻微伤以上后果;另一种观点认为:不构成刑事处罚。从法律规定上看,对暴力侵害人民警察行为可以适用两种不同原则: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属于行政行为;另一派观点认为应当属于刑法上犯罪行为。这两种观点各有利弊,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判断孰是孰非,但都应当认为有一定道理。因此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法律上所谓暴力行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手段妨害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二是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或在协助执行的过程中,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人员以侮辱、诽谤、殴打等方式进行打击报复致伤的行为;上述几方面中任何其中一项或多种都可以构成暴力袭击
三、其他妨害公务罪
其他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这里的暴力、威胁,包括以语言或者肢体方式袭击人民警察。妨害公务罪是故意犯罪,行为人只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侮辱或者殴打才构成此罪。因此,在欠债还钱的问题上,首先要看是否有能力还钱,如果有能力还钱也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其次,如果自己没有能力给对方还款,但是又没有任何办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在没有办法支付欠款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助。如果对方恶意欠债不还或者以各种理由拒不还款的话,我们就要注意了,一定要及时的报警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