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支付工程款申请(及时支付工程款报告)
导读:
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将不参与核实,经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将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2.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能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将被视为得到确认,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2.发包人逾期未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催款通知,14天内,发包人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
民法典对工程款支付的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对工程款支付的规定如下:
1、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2、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的规定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完工后办理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结算时,双方确认施工过程中的计量结果后14天内,按已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进度款。发包人应支付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
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的结算与支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工程进度款的结算方式
1、每月结算和付款。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方法。对于合同期超过两年的项目,应在年度终了时进行项目盘点,并办理年度结算。
2、分段结算和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完工的项目,根据项目的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具体分工在合同中规定。
(二)工程量的计算。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发包人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告。发包人应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在核实前一天通知承包人。承包商应提供条件并派人参加验证。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将不参与核实,经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将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导致承包人未能参加核查,核查结果无效。
2.如果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能核实已完成的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将被视为得到确认,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依据。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发包人将不计量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包括设计变更)的返工工程量。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根据确定的工程计量结果,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14天内,发包人按不低于工程价款的60%,不高于工程价款的90%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按照约定的时间,应由发包人扣除的预付款将与进度款同时扣除。
2.发包人逾期未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催款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支付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时间,并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的,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以停止施工,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何判定甲方能及时支付石料款?
从2021年到现在,已有20家特、一级建企破产或资质公开拍卖,这些企业申请破产的原因无一例外,都是没钱--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甲方不给钱,这些大企业也生存艰难。
导致施工企业“钱荒”的原因:
1、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
2、中标金额低,项目本身亏损。
3、付款节点/周期过长,导致项目上长时间负现金流。
4、结算审核时间太长。
5、工程长期停工或工期延长。
6、成本控制不力,大量现金流被无用成本吞噬。
7、钢材、混凝土等主要建材价格,短时间内暴涨。
以上种种原因,使得不少施工单位不得不垫资,甚至借贷。
不得已的“垫资”
不垫资接不到活,垫资接到活后又拿不回钱。不是甲方无力支付,就是以审计名义拖延支付。
对于施工单位,当下首要任务是把降低风险。
1)梳理垫资
梳理已承接工程的垫资比例及垫资回收期,计算最低融资能力,确保有足够的钱可以垫。
2)谨慎垫资
对于拟新承接的工程,仔细评估其垫资比例、期间及回收风险,确保有新增的钱可垫。
3)控制垫资
控制垫资总额,时时关注各发包人支付能力变化及自身融资能力的变化。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只有现金流充裕,才能平安度过寒潮。另外,企业一把手要对行业大势、经济环境有准确的把握。
未来3-5年,工程怎么干?
四个方向可以考虑:
1、做清包,做单项。如果你没好资源,手头也不宽松,建议你做单项。
垫资少,人工占比高,风险低,不至于亏太多的钱进去。总包再没钱,人工费不敢拖欠。
2、抱紧央企、国企,干劳务。条件就是你的人脉得强还能垫资。
结算周期虽然长一点,但是不会坏账。现在的行情,稳是第一。私企接不到项目的时候,央企、国企一年能接几十个。所以哪怕是单价低一点,结款时间长一点,也要找个靠山来靠一靠。
3、短平快的小项目。比如说6、7万的监控弱电项目,12万块的围墙砌筑,30、40万的钢板桩支护, 300万的桩机打桩,500万的钢结构等,这种项目工期短、垫资少、回款快,好操作,风险低。
4、旧房改造也可以考虑,赚钱多,还不用受那么多监管。
“现金为王”时代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当下“现金为王”,现金流比利润更重要。
1、在保证资金回款的基础上实现利润最大化。
例如:A项目的款项能在结算后立即100%支付,利润为80万;B项目利润为120万元,但在结算后只能立即回50万。建议选择做A项目。
2、应收账款实行总额控制。应收账款不能突破60天的周转期,预计全年营收×亿,应收账款总额不应超过×亿。每家企业都应该设置一条红线,不得突破。
说了这么多,怎么让甲方心甘情愿地掏钱呢?
提前防范甲方拖欠
1、签合同前:
对甲方和项目进行调查了解:甲方是否有资金能力,诚信度如何,以往是否发生过拖欠,是否被起诉过,是否被列为了失信人名单;项目是否取得相关手续。
2、签合同时:
对价格部分、设计变更部分、付款进度安排、逾期付款约定等方面的条款,要认真审查。
以设计变更为例,不少拖欠的起因就在这里,结算的时候往往扯皮。
3、日常施工过程中:
做好取证工作,日常的会议纪要、签证单,及时请监理和甲方代表签字签章确认。还有来往信函/邮件,及时做工程量确认。
当然了,这些只是最基本的。具体怎么有技巧地操作,还是得听听专业人士的经验分享和案例参考。
进度款未及时支付索赔
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方有催告权利。拖欠进度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