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诉讼(没签合同的劳务纠纷怎么赔偿)
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2、劳务合同纠纷性质的认定(一)、 劳动关系 与 劳务关系 的区别 我国 劳动法 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
劳务合同协议纠纷诉讼需要注意什么?
1、劳务 合同纠纷 责任的分配 在 农民工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常常会遇到农民工空手讨薪的情况,即缺乏 欠条 的情况,如案例二。依据 民事诉讼法 “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则,原告必须对自己的主张承担 举证责任 。为此,有法官认为农民工空手讨薪如果对方不认可,原告的诉讼主张就缺乏 证据 支持,只能依此规则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有的法官为防给劳动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干脆对此类纠纷不立予 立案 进行审理。 农民工劳务合同适用我国 合同法 调整,那么有关合同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当然也就适用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
2、劳务合同纠纷性质的认定
(一)、 劳动关系 与 劳务关系 的区别 我国 劳动法 所称劳动关系是指在实现社会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即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动法所调整的这种劳动关系,也可以称之为狭义的社会劳动关系[注1]。所谓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活劳动形式提供劳务活动,而需要方支付其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二者的区划在于,劳动关系的一方必定是劳动者,另一方是单位(包括个经济组织),而劳务关系则可以双方都是单位,也可以双方都是公民,或一方是单位,另一方是公民。此外,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并不是需要方的成员,他们不是以需要方单位职工的身份,而是以劳务提供者的身份从事劳动。[注2]而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要成为另一方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二)、 劳动合同 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存在以下区别:
(1)从合同主体来看。作为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我国可以是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注3],即法人和个体经济组织,而作为劳务合同用人单位的一方,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个体经济组织或自然人。
(2)从内容来看。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 法规 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终止 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灵活的约定,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3)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 签订劳动合同 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4)法律责任后果不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 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 警告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劳务合同一般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因用人单位要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因此在劳动者出现生病、 工伤 或者年老等情况,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而在劳务合同中,在劳务关系承继期间,因雇主不必为劳动者缴纳“三金”,劳动者若在劳动的过程中出现了伤亡,则由雇主和雇员(劳动者)依据民法有关原理,根据双方 过错责任 的划分,决定责任的承担。雇主劳动者不能享受社会保障。
(5)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 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诉讼到人民法院。
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分析解答】
劳务合同纠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纠纷类型不同,选择的处理方式也各有侧重。
1、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则可以依法去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劳务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腊猜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解决。若本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都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则双方达成的协议必须遵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条规定:在用人单位盯敬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仲裁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或者双方不经过协商、调解,任一方均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另一方都可以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五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诉讼解决。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除去涉及劳动报酬的两种争议情形外,劳动争议必须经过仲裁程序,因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轮则型的具有劳动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具有劳动合同的约束力,可以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据。
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仅就劳动报酬争议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劳动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办理?
一、劳务合同纠纷诉讼去哪办理? 《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 合同履行 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务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务合同纠纷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依据《劳务合同纠纷调解 仲裁法 》第21条规定: “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务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务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管辖。”此条规定了劳务合同纠纷仲裁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原则。
2、对于仲裁的结果,劳务合同纠纷双方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种诉讼会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起诉,二是企业起诉,三是双方都起诉。 若员工起诉,那么员工一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地起诉,这样就不会出现仲裁管辖地与法院管辖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企业起诉,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起诉地与仲裁地不一致的情形; 若双方都起诉,那么从便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应当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
3、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仲裁是由劳动者在合同履行地提出的,起诉是由企业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的。
没有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进行仲裁,可否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提出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务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都有 管辖权 。
综上所述,其实诉讼的办理实际上就是涉及到了关于受害人可以到哪个法院进行起诉以追究单位对自己的侵权损害,但是劳动者虽然可以凭借自己的受害依据得到赔偿但也得以合理诉讼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