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的处理(拖欠工程款处理意见书)
导读: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公司拖欠工程款怎么快速解决
公司拖欠工程款不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解决问题:
第一,主动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与公司该项目负责人协商,询问其拖欠工程费用的原因,共同制定对策,私下协商解决。
第二,可以到仲裁机关要求仲裁,仲裁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申请仲裁是有效要回工程款的一大途径。
第三,到法院起诉。
在某些方面,起诉仍然是要回工程款的最有效途径,也是最合理合法的途径。
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拖欠工程款如何处理的
法律分析:拖欠工程款的这种行为属于债务纠纷,应先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仲裁无果的话,就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索要工程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拖欠工程款应该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 诉讼 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具体采取哪种方式,首先要看合同中是否有无相关约定,如果约定采取仲裁的方式解决的,去法院起诉就不会被受理;反之也是一样的。 另外,我们也要看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有效,如果约定的是既可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到__仲裁委申请仲裁,那么这样的约定是无效的,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 的清偿】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 经 债权人 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 债务人 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拖欠工程款怎么解决
拖欠工程款的有以下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及时交涉,通过书面、口头要回欠款,如果能及时要回欠款,可以大大减少企业遭受的损失。债权人也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为后面争取权益做好准备。如果多次交涉仍未要回欠款,那就通过提起仲裁或者诉讼,要求拖欠单位立即支付所拖欠的工程款。对于拒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工程依法拍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拖欠解决方法有哪些
工程款 被拖欠解决方法:
一、行政措施:政府有关部门应对建设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尤其是投资能力的审查,严格执行先落实资金,后上项目的原则,严格审查上报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二、经济措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 《 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处理
不给结 工程款 说明已经违约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结清工程款;
2、如果协商不一致或者协商一致后对方没有按照协商的条款支付工程款的,经过催告后仍然没有支付的意思的,那么可以请 律师 书写 起诉状 ,向法院起诉,同时需要准备好相关 证据 ,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支付工程款。
3、如果没有在 判决书 规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的,那么可以申请 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 诉讼 ,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四十九条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 传唤 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