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欠钱不还的官司需要什么证据(打欠钱不还的官司需要什么证据呢)
导读:
欠钱不还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起诉被告欠债不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据:(1)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原则,出借人如果 起诉借款人 ,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普法小卫士提醒大家: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 承担保证责任 ,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借钱不还起诉要有哪些证据
借钱不还起诉要准备以下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证明双方借款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欠条、还款承诺书、聊天记录;
3、双方借款有展期的,还应当提供展期协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欠钱不还起诉都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被告欠债不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借款合同、收据、还款计划书、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
(5)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最好制作证据清单,证据清单上应载明证据的名称,证明内容、原件或复印件、页码,方便案件审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证据
1、谁负责提供证据 根据 民事诉讼法 中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出借人如果 起诉借款人 ,需要出借人举出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2、哪些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二)可以追加起诉保证人 到法院起诉 债务人的时候,可以追加保证人,要求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时,由保证人赔偿。但是法院会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其他借款人或者保证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而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法院需要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的这种情况,其他情况,法院可追加,也可不追加。
普法小卫士提醒大家:如果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 承担保证责任 ,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对于出借人一方,在借款人有其他保证人在以上合同或者字据上签字时,一定要明确其保证人身份,免得到时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三)利息的相关问题
1、双方没有约定借贷期限内的利息,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双方对 利息约定不明 的,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法院不支持利息;除自然人之间借贷之外的,包括法人之间、 自然人和法人 之间,人民法院应当结合 民间借贷合同 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3、双方约定了借贷期限内的利息,没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法院会支持;超过年利率24%但没超过36%的这部分利息,属于法院放任不管的部分,如果借款人支付了,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不会支持,如果借款人没支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支付的,法院也不会支持;超过年利率36%的,法院不会支持。
起诉欠钱不还的需要什么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 身份证 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等; 3.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 证据 ,如借款合同 等。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 证人 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