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破坏施工工地)
导读:
包工头干完活要不来工程款怎么办承包人已经完成建设工程并经验收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包工头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办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告后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
包工头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办
如果对方一直拒绝支付工程款,协商不成,经催告后也不给的,建议尽快准备证据起诉对方,要求支付拖欠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必要时可委托律师代为维权。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程款的处理:
1、通过电话和函件收取。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
2、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
3、如果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委托正规合法的讨债公司代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工人工资怎么办
法律主观:
包工头可以直接拿着分包合同到法院起诉主张工程款。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包工头干完活要不来工程款怎么办
承包人已经完成建设工程并经验收后,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但是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包工头拿不到工程款怎么办?
公司拖欠包工头工程款解决方法如下:
1、通过电话和函件收取。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
2、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
3、如果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4、委托正规合法的讨债公司代收;
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老板不给包工头结算工程款怎么办
可以起诉施工单位,要求其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包工头属于实际施工人,与其签订合同的通常是施工单位,二者之间订立委托合同,约定包工头雇佣工人完成相应的施工活动,施工单位向包工头支付相应的价款。如果施工单位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包工头有权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起诉到法院,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