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程款去哪个部门(拖欠工程款去哪个部门起诉)
导读:
当与施工单位,建设公司等等协商不成的,我们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建设局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 工资 ,而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 民事纠纷 ,所以应该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 管辖 法院提起起诉,因法院起诉具有时效,所以应在合同中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拖欠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找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协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就该工程拍卖价款受偿;或者承包人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工程折价款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款拖欠怎么办找哪个部门
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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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
一、 拖欠工程款 找哪个部门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 诉讼 ,适用本法的规定。”拖欠工程款的,找人民法院就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今社会经常会出现工程已完工,但是承包商并没有按时取得应有的报酬。那么,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呢?我们应怎么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呢? 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可以出面调解双方 工程款 拖欠的问题,但是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实际的监管权,裁判权以及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直接向该工程的当地政府要求及时处理并支付款项。 当与施工单位,建设公司等等协商不成的,我们应及时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1、可以去拖欠工程所在地或者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建设局清欠办只负责农民工 工资 ,而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 民事纠纷 ,所以应该到工程所在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地 管辖 法院提起起诉,因法院起诉具有时效,所以应在合同中应付工程款之日起两年内到管辖地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保存好 施工合同 , 欠条 以及竣工结算的相关文件等等。
3、还有重要一点是为降低风险,受害人起诉时可尽量申请被告人 财产保全 ,查封被告名下资产和账户,从而保障后续案件判决下来后判决的顺利执行。 那么工程 欠款 的 诉讼时效 大概是多久呢?我国绝大多数拖欠工程款持续已相当长时间,甚至有超过两年,十年的也不足为奇。往往非常多的复杂原因使工程款迟迟未结算,许多承包商因缺乏法律 法规 知识,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或者人情往来等等原因而错过了诉讼时效。在此必须提醒各位: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通常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开始算,千万别过了诉讼时效。 我国有法律规定案件的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加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开始计算。因此,受害人可以采取发函(被告必须确认签收或者用挂号信等形式确认已送达)、然后向清欠办和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注意必须要有书面材料记录,与发包商的协议合同等等,使其 诉讼时效中断 。
拖欠工程款找哪个部门投诉
工程款拖欠可以去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也可以到当地法院起诉。
可以向法院起诉,符合条件的话,也可以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造成工程款被拖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当其冲的是政府投资的项目。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搞形象工程,没有钱硬上马,叫施工企业带资、垫资,但却无力归还。据前不久对7个城市和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统计显示,截至2001年底,7个城市拖欠工程款达471.724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13.36%;12家大中型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97.91亿元,其中政府工程拖欠工程款占47.78%。
第二种情况是盲目上马,决策失误。投资方没有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失误,资金不能回笼,造成拖欠。
第三种是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导致拖欠。第四种就是恶意拖欠。此外,也有少数是施工企业因合同不清及质量和工期上有纠纷造成拖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