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都有什么?
导读:
11. 其他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证据第四部分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民法典1084条)第四部分1. 自己负责小孩吃穿住用行的证据:例如小孩生活用品购买记录、家长群聊天记录、幼儿园接送卡、作业批阅材料、医院医疗记录、游玩照片等,(民法典司法解释第7条)3. 小孩身份证证明材料,其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若是因他人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了的,需要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民法典司法解释第39条)7. 曾经起诉离婚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第一部分
主体身份材料
第一部分
1. 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2. 夫妻身份证明材料。如结婚证被撕毁,可以要求婚姻登记处出具一份婚姻证明。1994年2月1日前的事实婚姻可提供结婚酒席时候的邀请函、结婚照片等。(民法典司法解释第7条)
3. 小孩身份证证明材料。小孩的户口本或者出生医学证明等可以证明小孩身份的材料。
第二部分
感情不和的证据材料
(民法典第1079条)
第二部分
1. 一方出轨、嫖娼等具有重大过错的证据。例如:与他人的亲密照片录音录像、微信短信聊天记录、淘宝购物记录、保证书、共同居住的物业证明、开房记录、嫖娼的付款记录、公安抓获嫖娼记录等。
2. 一方吸毒、赌博等恶性的证据。例如:公安机关抓获的相关证明、戒毒所的记录、多次赌博的照片视频及银行流水、保证书等。
3. 一方经常虐待、家暴的证据。例如家暴的照片、录音录像、医院诊疗记录、公安报警记录、一方承认家暴的保证书等材料。
4. 分居满1年、2年的证据,例如搬家的记录、租房协议、水电费缴纳记录、居委会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5. 一方存在重大疾病的证据(民法典1053条)。例如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6. 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民法典司法解释第39条)
7. 曾经起诉离婚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8. 其他认为感情不和的证据材料。
第三部分
分割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第1062条)
第三部分
1. 结婚时彩礼、陪嫁等大额支付款的相关证据。(民法典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
2. 婚前、婚内财产协议书(民法典1065条)。
3. 不动产证据: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房产证等证明权属。
4. 特殊动产证据:车船购买合同、贷款合同、车船行驶证。
5. 银行卡账户、股票账户、基金账户、保险单、游戏账户信息。
6. 生产经营投资的相关证据。
7.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民法典司法解释第24条)。
8. 对外的债权债务,例如借条、欠条等。(民法典1064条)
9. 对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民法典1092条)
10. 相关赠与、遗嘱等证据(民法典1063条)。
11. 其他有关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证据
第四部分
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民法典1084条)
第四部分
1. 自己负责小孩吃穿住用行的证据:例如小孩生活用品购买记录、家长群聊天记录、幼儿园接送卡、作业批阅材料、医院医疗记录、游玩照片等。
2. 已经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证据材料。
3. 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材料。
4. 各自的工资收入(民法典1085条)
5. 以及双方父母工作及收入材料。
6. 其他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材料。
2023年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也是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对于起诉离婚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首先,身份证明。即夫妻二人的身份证,包括身份证、结婚证亦或者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其次,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明材料,若是因他人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了的,需要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若是因为感情破裂分居的,还需要提供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接着,财产分割与孩子抚养权归属需要相关证明材料,如产权证书等;双方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可提供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争夺子女抚养权一方则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等。若夫妻一方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还需要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等。
最后,当事人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本着互谅互让原则,法院一般会经过调解前置,若没有法定离婚的情形,法院第一次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此时若坚持离婚,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如果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婚姻家庭律师,律师会为您详细地解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