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导读:
哪些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哪些行为属于合同诈骗?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合同诈骗包括5种行为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犯罪分子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信任,往往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以达到利用合同骗取钱财的目的。
3.没有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情况:收受当事人给付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既不履行合同义务又不退还,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
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七第四条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
1.应以是否超过经营范围为标准判断项目的真实性
在与对方商谈合作项,详细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如果对方在合作项目中的行为,超出其工商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则对方的行为至少是违法的,应引起高度重视,必要时可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切忌脑子一热,一掷千金的行为。
2.认清合同公证和见证的内容
一般而言,公证和见证的内容,只是可以证明双方在合同上的签名是真实的。签名的真实并不必然是合同本身内容的真实。因此,签订合同时应多留个心眼,不要轻易被合同外在形式所蒙蔽。
3.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
对于首次交易的对象,厂商们应通过查验身份证或前往工商局查询资料来核实对方人员、单位的真实性,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和单位行骗。
4.注意交易过程中的反常现象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一直是实践中的认定难点。只要双方签订了合同,辩护人一般都会采取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辩护策略,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合同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和量刑标准比普通诈骗罪高。是否有“合同”是两罪形式上最重要的区别,但这并不等同于签订了书面合同就一定构成合同诈骗罪,没有合同就是诈骗罪,具体构成何罪应做实质分析。
一、在立案管辖上如何区分
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较为模糊的时候,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专业的司法人员寻求帮助,以免造成公安机关不必要的推诿。以经济犯罪为例,根据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经济犯罪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员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常见经济犯罪案件(15种)
分别是合同诈骗案、贷款诈骗案、信用卡诈骗案、金融凭证诈骗案、票据诈骗案、挪用资金案、职务侵占案、集资诈骗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假冒注册商标案、保险诈骗案、逃税案、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二、什么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分则中关于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侵犯财产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2次会议、2010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1、基本结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诈行为→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收益→被害人遭受损失。
2、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形: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诈骗罪的四个要件:
(1)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2)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