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抚养费怎么处理
导读:
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的,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1、离婚后一方拖欠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
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4、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拖欠抚养费怎么处理
拖欠抚养费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它不仅影响着一方双方的利益,而且还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因此,如何处理拖欠抚养费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课题。
首先,应该尽量避免出现拖欠抚养费的情况。由于双方存在感情问题,所以最好是在离婚前就解决好孩子的生活费用问题。如通过协商、调解或者法庭裁决来确定另一方的义务,并将此义务明确列在有效的合同中;或者由另一方向子女开立相应的储蓄卡或信用卡,以便随时为子女买衣服、吃饭、上学等生活必需品付费。
其次,如出现了拖欠抚养费的情况,应立即采取补救对策。对于违法行为人(即未能依法承担义务人)应当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违反承诺承担义务人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并依法适当补偿实体性伤害。此外,如违法行为人已经不能承受民事责任时(如原告已死亡或者原告已无能力承受民事责任时);原告可以要求违法行为人家属代位承受民事责任。
此外,对于原告来说也要尽量避免出现上述情况。因此原告要在未来准备好必要的物流信用卡、储物卡、保障金、保障性储存金、保障性储存期券等物流凭证作为效能保障。合理安排子女生活用品;合理分配支出;合理使用信用工具;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等。
总之,处理好拖欠抚养费问题的最佳方法自然是预防为上,尽量避免该种情况的出现,但请大家注意,未能有效遵守该义务,将会陷入不利得处境,并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