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导读: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物业费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最后一期物业服务费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物业服务合同系持续性合同,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给付物业服务费用的纠纷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诉讼时效又称消灭时效,是一种倘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法律关系稳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降低交易成本。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沿袭了原《民法总则》的规定,将原有的两年诉讼时效延长到了三年,也就是说权利人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在三年内及时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使自己的权利得到救济,而《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制度也是鼓励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权利的一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