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八个转变
导读:
研究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八个转变
研究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的八个转变
1.从施工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
全过程监督。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建设工程产品形成的各个建设活动环节均纳入政府监督范围,即实施对项目立项、规划、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材料、检测单位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履行的全过程监督。
全方位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监督基础上,实施现场与市场的联动,监督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招投标、承发包、资质资格、市场、经营行为责任的全方位监督范围。
全覆盖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抗震设防、建筑节能、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工程质量纳入全覆盖监督。
全生命周期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监督触角向前提前到规划、勘察、设计、向后延伸到保修、工程结构合理使用年限的全生命周期监督。
2.从“三步到位”监督向“三个聚焦”转变
传统的基础、主体、竣工三步到位监督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下高、大、深、难工程特点,质量监督模式应向三聚焦转换。
聚焦重大风险源。工程质量监督必须紧扣与工程质量密切相关的重大工程技术风险,形成动态控制网络,控制其扩散性。在工程施工前识别工程建设全过程中重大风险源,然后制定相应对策措施,降低风险、防范事故。
聚焦应急预案。针对重大风险源可能发生为事故,制订应急处理预案,落实事故抢险队伍、专家人员、抢险机械、设备、材料,努力将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聚焦质量通病。对质量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主要质量通病生产现象、原因,研究治理质量通病措施。
3.从被动“事后把关”的验收向主动“事前预控”的监管转变
预防、预警、预控。工程质量监督必须重点放在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的监管,预警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预控工程质量问题,预防质量隐患与事故。
建立“条件验收”制度。对结构复杂、技术风险高的关键工序施工前,落实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的,施工、监理、设计及专家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条件验收,符合各方要求的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质监机构要监督建设单位组织的条件验收。
过程抽查,动态巡查。针对地域工程质量趋势与项目工程特点,策划与实行全方位随机抽查与重点动态巡查,督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在建设全过程自觉履行质量行为。
4.从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监管”向突出重点的“差别化监管”转变
监管工程差别化。要将主要的监督资源用于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风险大的高难度工程及特大型工程,确保地域内工程质量整体受控。
监管企业差别化。要针对资质相对低,素质相对差,有严重不良纪录的企业承建的工程,强化监督频次与力度。
监管领域差别化。要针对监督范畴内不同地域,事故多发区域实施不同监管要求。
监管环节差别化。要针对工程不同部位、工序、环节、特别是高、新、难的新工艺及技术风险高环节强化监督。
监管人员差别化。要根据监督人员专业职称、技术水平、监督工作经历与工作责任性,针对工程特色合理配置监督力量,提高对工程的监督效率。
5.从低层次的监督向高层次的监管转变
直接监督到间接监管。实现从工程本体监督向对建设参与各方的监督,特别是充分运用社会建筑咨询、中介评估、服务机构力量,把他们推向第一线,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力量。
实物监督到行为监督。实现从单一的工程实物质量监督,向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包括市场行为的监管的转变。
微观监督到宏观监督。实现从单位工程的质量监督向所管辖区域范围内总体质量的监管转变。应定期分析存在问题,更新技术标准,制定管理文件。
单一监督到联合监督。实现从监督机构的一家监督向政府建筑业管理部门各方联动配合监管转变,直至更高层次的联合监管,实现监察部门效能监察,科技部门专家督查及司法部门刑事追究的协调配合,促进建筑市场良性质量氛围。
6.从政府行政监管向市场经济监管转变
研究工程质量保险制度。应完善工程质量保险机制,积极推行建设工程质量保险,提高市场约束力,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探索工程质量担保制度。应推行工程担保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风险。工程担保是国际上控制工程风险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手段,它通过“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建立起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对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7.从落后的手工监督向现代化技术监督转变
信息网络技术。监督系统要开发和应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技术,对各类企业的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起高效、便捷的工程监管网络;要严格建筑市场的准入和清出,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工程检测技术。监督机构要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建立有综合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借助先进的检测技术设备手段对实物质量进行检查与仲裁。监督人员应运用便携式设备、仪器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测和观感检查。
远程监控技术。监督机构应推进远程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电子手段,实施对施工现场质量重大风险源监控。在传统的视频监控基础上,融入数字监控技术,及时捕捉现场作业活动中质量状况与风险控制。
8.从“项目质量监管”向“行业质量监管”转变
监督机构要善于承担政府与行业的质量管理职能,重点抓好:
质量数据汇总、分析、归纳,全面掌握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提出改进措施与管理重点。
质量风险辨识,要开展区域内工程质量风险排查活动,针对重大风险采取预控措施。
制定技术标准,特别要针对“四新”技术与空白点补充急需的地方标准规范。
要针对工程质量动态,及时研究颁发行业质量管理文件,抓好文件的贯彻实施。
开展行业内工程质量的重大课题研究,就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提出创新思维,探索发展方向。
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优化质量监管机制,不断调整完善新时期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体系。
三、面对新任务,探索工程质量监管的六大创新机制
以设计、施工一体化监督为基础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机制。
工程质量监督触角应伸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竣工、保修阶段及建设工程结构合理使用年限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施工与勘察设计监督要取长补短,优化组合,实施工程源头与工程实施过程及保修、使用的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督。
以风险管理为模式的引进社会中介新型工程质量监督制约机制。
应充分发挥保险、担保、咨询、评价、评估、认证等社会中介机构力量,形成建设工程多方面制约机制。
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平台的质监队伍领军人才的培养机制。
以适应现代化建设发展要求,更新监督机构人员知识结构与专业能力,努力培养出质监系统在桩基、深基坑、幕墙、钢结构、建筑节能等专业学科带头人的领军人物,提升整个监督系统技术监管能力。
以“分户验收”为代表的监督各方质量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机制。
要全面实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监督住宅开发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全面落实住宅工程验收交付、使用质量责任制。将住宅商品房这一特殊产品,从按比例抽查到全数竣工质量检查,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以预控、预防为目的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防范健全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应从治表到治本。通过重大质量风险源监督,质量策划,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完善工程质量事前预防、事前预控,事前防范。
以优质优价为手段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又好又快经济调节机制。
建筑工程也是商品,质量是商品的基本属性之一。优质优价、精品高价是商品销售流通的自然规律,要营造建筑工程优质优价社会氛围,鼓励与激发建设工程参与各方争创质量精品的激情,以社会经济杠杆调节工程质量地位。
唯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肃执法,严格监督、热情服务、全面监管,才能达到建设工程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质量施工、高标准管理的目的,为全国新一轮建设高潮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