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离婚最好的方式

导读:
现代社会离婚的家庭不在少数,但在决定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家庭都在考虑2个问题:其一,孩子怎么办,一旦变成单亲家庭,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其二,有小孩的家庭,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
现代社会离婚的家庭不在少数,但在决定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家庭都在考虑2个问题:其一,孩子怎么办,一旦变成单亲家庭,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其二,有小孩的家庭,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
有小孩的家庭,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现代社会离婚的家庭不在少数,但在决定离婚的时候,有孩子的家庭都在考虑2个问题:其一,孩子怎么办,一旦变成单亲家庭,会不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其二,有小孩的家庭,双方离婚手续怎么办?
其实孩子的成长,与家庭模式无关,与爱有关。比起单亲,父母的不相爱,相处冷漠,这些才是对孩子最大的伤害。那么,有孩子家庭的夫妻离婚,离婚手续顺利且无争吵,也许对孩子来说是最少的伤害!
如果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那么和正常的离婚方式是一样的。
离婚有两个途径: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走的程序是不同的。
(一)协议离婚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这是最经济最便捷的方式。二人只要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个人二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即可。
(二)起诉离婚程序: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能选择起诉离婚。当事人须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民事起诉状到人民法院立案。如果想在诉讼中一并对子女抚养权和财产分割作出处理,还需携带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等。司法实践中,一般离婚法官会组织调解。若二人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如果判决不准许离婚,原告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上诉,或者选择在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