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6年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可以吗
导读:
离婚后6年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可以吗?除了婚前财产,专属个人的赔偿及补偿等以及个人的生活用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分割,处理,均可以在离婚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
离婚后6年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后还能申请财产分割吗?
如果一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明示实行约定财产制,那么按照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未被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等均为夫妻共同所有。简而言之,就是除了婚前财产,专属个人的赔偿及补偿等以及个人的生活用品,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分割,处理,均可以在离婚后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分割。
离婚后财产纠纷在什么期限内可以起诉?
离婚时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有权诉请进行分割。
过去,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民法典》颁布后,所有诉讼时效都变更为三年。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财产时起计算。因此,从实质看,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是没有诉讼时效了,不管离婚后多久,你发现了原来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提起诉讼。
这里主要从以下三个点看这个问题:
首先,夫妻共有财产制是典型的共同共有。我国《民法典》物权编第303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可见,共有人分割请求权虽然名为请求权,但并非是请求他人同意分的权利,而实质是使他人负有与其协议分割的具体方法的义务。分割共有早已是法律赋予共有人的权利,其可以其中一人的意思行使该项权利。因此,分共有物之请求权,实质是形成权,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299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由此可见,夫妻对其共同财产其实享有的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持续性的权利,所有即一直拥有。我国物权规定中没有规定时效取得制度,因此,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所有权不会单纯因为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时没有进行分割,不会因为时间的经过而改变性质,双方身份关系的解除,也不能使原本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变更为一人所有。
第三,如果离婚时未经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经过几年的诉讼时效就不能再进行分割,无疑会鼓励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不诚信行为,实际占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只要能够藏过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同,就可以取得该财产。这种结果与我国的主流价值观念是相悖的。
这里要注意一点,要和离婚后的损害赔偿相区分。原《婚姻法解释(二)》中对登记离婚后的损害赔偿问题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登记手续后,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或者在办理登记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民法典》颁布后,原《婚姻法解释(二)》已经失效,但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此没有规定,由此可以认定提出损害赔偿也应是在办理登记离婚登记手续三年内提出,超过了就得不到法律支持了。这一点也很好理解,毕竟对于造成的损害是受害方肯定明知的,既然明知就应自离婚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离婚后6年重新起诉分割财产可以吗
起诉离婚2年内能再次分割财产。
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诉讼离婚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