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
导读:
继承权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变,为20年。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即丧失“胜诉权”。通常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立即知晓,可以马上行使继承权。那么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无及时向其他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要求取得遗产,也未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待超过法律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后,继承人是否将无法继承遗产?
遗产继承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同时废止,继承权纠纷的一般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最长诉讼时效不变,为20年。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内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即丧失“胜诉权”。通常情况下,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立即知晓,可以马上行使继承权。那么如果继承人在被继承人去世后无及时向其他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要求取得遗产,也未提起诉讼主张权利,待超过法律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后,继承人是否将无法继承遗产?
因该类案件被继承人去世的时间较久,在处理该类案件过程中会涉及到新旧法律适用的问题,为方便读者理解,本文将统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并在重要处对新旧法律的规定进行释明,但在具体案件处理过程中仍需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遗产未被处理,继承人(受遗赠人)仅请求分割遗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仍可获取其继承份额的遗产,被继承人去世已过三年不影响其权利的实现。但如存在对其享有的继承权以及遗产存在争议的,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提出主张,否则将可能导致无法继承本应享有的遗产。无论是何种情况下,继承人(受遗赠人)均应及时行使权利,法律不维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否则当权利受损却因已过诉讼时效无法获得法院支持,只能追悔莫及。
父母去世超过20年,遗产诉讼时效过了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在遗产继承纠纷实务场景中,经常碰到类似情形:父母去世数十年,子女一直未对老人留下的老房子作出分割,随着经济发展,老房子遇拆迁,面对巨额拆迁款子女对簿公堂;又或者,父母去世,其中一个子女对父母留下的房产进行处理,数十年后,其他子女前来主张房产权益。时过境迁数十载,审理焦点必然涉及到诉讼时效如何处理的问题。司法实践就遗产分割常有“适用诉讼时效”与“不适用诉讼时效”两种截然相反的判例,具体差异体现在何处?
根据《民事案由规定》的划分,一般而言,继承权纠纷应当限定在享有继承权的自然人身份有争议、或者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是否分得遗产、继承权受侵害等情形。
由此,在遗产分割纠纷中,若案件争议焦点仅仅涉及对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时,不涉及对继承权、继承资格的争议:因在被继承人死亡时,法定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案涉遗产已经处于各被继承人共同共有状态,此时继承人的权利性质属于继承人基于继承不动产而产生的物权请求权,故此类纠纷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思路,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便被继承人去世超过20年,继承人主张要求分割房屋遗产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也曾在《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第25条明确:“继承人死亡后遗产未分割,各继承人均未表示放弃继承,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应视为均已接受继承,遗产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当事人诉请享有继承权、主张分割遗产的纠纷案件,应参照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实务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定倾向亦基本一致。
但如果案件不仅仅单纯涉及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还涉及到继承人资格的确定、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否受到侵害等实体问题审查的,则案件性质很可能会认定为继承权纠纷,仍须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若继承人提出诉请已经过3年诉讼时效,甚至已经经过20年民事保护期限的,则继承人将丧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