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的年龄界定
导读: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划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界定
未成年犯罪的年龄划分: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有如下划分方式: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的精神,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一般地说,不满14周岁的人尚处在幼年时期,还不具备辩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不具备责任能力。因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概不追究责任。
但应当注意,对于不满14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也可视需要对接近14周岁的人由政府收容教养。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辩认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辩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负刑事责任。如果实施了这八种犯罪以外的危害行为,因其不具备犯罪主体资格而不负刑事责任。
同样,对于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未成年人,应责令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第3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8条均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第一款规定明文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已进入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由于已满16周岁的未成人的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具有了一定的社会知识,是非观念和法律观念的增长已经达到一定程度,一般已能够根据国家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要求来约束自己,因而他们已经具备了基本的刑法意义上的辩认和控制能力。
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原则上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所有犯罪,要求他们对自己的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一切危害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涉法年龄
民法划分年龄段的含义?
民法上对年龄的划分主要是为了区分不同年龄段的人,在法律中受到的行为和权利限制,以及其所能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就是我们平日所说,什么年龄段的人该做什么样的事。我们也对民法规定分段进行梳理举例,以便理解如此划分的含义和行为限制所在。
0岁以下 胎儿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胎儿在我国法律中不属于自然人,也就没有“人”所具有的权利,但自《民法总则》开始,法律修改时,已经顾虑到胎儿的权利保护,最为明确的即为继承编内容。
0-8周岁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必要情形例如:做亲子鉴定后发现自己并非孩子亲生父亲等,诸如此类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的情形才可由男方提出离婚。
夫妻离异面对抚养问题时,若孩子不满一周岁,通常判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形下可由父亲抚养;如孩子已满8周岁,应询问尊重孩子的意见,审判时也作为重要的考量条件。
8-18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例如,可以接受他人赠与的单纯获利行为(过年收红包;爷爷奶奶买玩具、乐器送孩子)。
18周岁以上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满18周岁,已经是成熟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赋予了选举与被选举等权利。(16-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刑法:
刑法中对儿童年龄的划分会更加细致、准确,因为在对于未成年来说,是很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时期,还很难独立面对法律后果。在实务中年龄往往成为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所以无论是未成年受害人或未成年犯罪者,都需要以明确的年龄界限划分责任。
0-1周岁 婴儿
0岁以下属于胎儿。刑法规定,审判时对于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前已是怀孕的妇女;不论是否自然流产或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1-6周岁 幼儿
6-14周岁 儿童
刑法所保护的儿童年龄界限一般以14周岁作为划分点,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罪,尤其对女童来说,拐卖14周岁以下男女童都属于儿童;14周岁以上女孩在刑法规定中已属于“妇女”;拐骗14周岁以上至未成年的男孩,一般会以拐骗的目的和犯罪人实际行为来进行判定,不再以拐卖罪名定罪量刑。
12-14周岁 儿童
相比其他年代,现在的未成年人接触社会越来越早,对很多事情的认知超出想象,随着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的频繁发生,刑法不得已将刑事责任年龄重新做调整。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4-16周岁 对八种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6-18周岁
16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但16-18周岁仍属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并且,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时一律不公开审理;共同犯罪的,将与同案成年人分开进行审理;犯罪记录档案进行封存。
年龄划分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拐卖人口案件中婴儿、幼儿、儿童年龄界限如何划分问题的批复》(现已废止,但年龄划分未有法律明确规定,此文件仍具现实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