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怎么赔偿
导读:
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怎么赔偿: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究竟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的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和监护人。
未成年骑电动车撞人怎么赔偿
两轮电动车作为目前最便捷的交通工具之一,颇受未成年人的青睐,但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上均未发育成熟,交通安全意识薄弱,驾驶技术欠缺,遇到突发情况时处置能力有限,易造成交通事故。现实生活中,当事故发生时,部分家长以孩子未成年、无赔偿能力等进行搪塞,总想敷衍了事,面对已发生的损害,赔偿责任究竟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骑自行车上路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均属于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
为了家庭的完整和幸福,避免悲剧发生,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安全第一道关,严禁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自行车上路以及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电动车上路,切不可掉以轻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财产损失计算方式】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撞伤行人谁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承担责任。
未成年人侵害他人权益,究竟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的主体主要是当事人和监护人。
法条链接
《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二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民法总则》
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必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