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导读:
古话讲是“父债子还”,可是作为传统思想的一部分,“父债子还”到了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借贷环境,那么,当今社会,对于父亲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其子女还有没有必须帮还的义务?
古话讲是“父债子还”,可是作为传统思想的一部分,“父债子还”到了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借贷环境,那么,当今社会,对于父亲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其子女还有没有必须帮还的义务?
父母死亡后,子女是否需要承担父母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而是赋予子女一定选择权。
如果父母留有遗产,且子女作为继承人选择继承的,子女就要履行偿还父母所欠债务的义务,当然也是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子女选择放弃继承,则不需要清偿父母所欠债务。
古话讲是“父债子还”,可是作为传统思想的一部分,“父债子还”到了今天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借贷环境,那么,当今社会,对于父亲在外欠下的巨额债务,其子女还有没有必须帮还的义务?这篇小短文拟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予以简析:
从法律上讲:子女不用还,但有例外情形
以法律的角度来看,一般而言,父亲个人欠下来的巨额债务,子女没有帮还的义务。如果债权人想以诉讼的方式请求子女帮父亲还债,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不过,既然是一般情形,那就有例外。法定的子女必须帮助父亲还债的情形下列四种:
1.如果是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就有义务帮助父亲偿还其在世时所欠下的债务。偿还债务的范围以子女分配父亲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出该实际价值的部分,子女不承担清偿责任。
另外,子女作为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受遗赠人表示放弃受遗赠的,他们对父亲作为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这些规则这是我国《继承法》第33条明确规定的。
2.父亲所欠巨额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且父亲与儿子住在一起。
3.父亲本人已经欠债,但还是将其他财产转移到了儿子名下。这时儿子有义务用这笔财产帮父亲还债。
4.子女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但名下却有来源不明的财产,经债权人申请查明,该财产为父亲转移而来。
从道德上讲:提倡子女主动替父还债
在生活当中,有不少孝顺的子女都主动替父还债,而这种类型的父债子还,笔者觉得是应当提倡的。而《继承法》对此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相当于从法律的角度承认子女主动帮助父亲还债是有效的。
当然,债权人不能用“父债子还”的这种传统观念来约束父亲的子女,要求子女还债。所谓道德中没有“义务”这一说。此时债务人所应当做的,是积极举证证明父亲本人是否有其余财产可供还债,是否有隐匿、转移本人财产的行为。
父母借钱不还子女有义务还吗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父债子还”似乎也天经地义,我们也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不对。其实“父债子还”这句话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有一些特殊情况,法律是支持父债不用子还的。父债不用子还,那么被借款人不是要吃了哑巴亏,别急,在这两种情形下,出借人有权向借款人的子女讨要款项。
父债子还
这是中国流行多年且一直有争议的老话题,父母的债务是否一定要子女偿还这与当时的法律制度有关。就现阶段而言我国的法律制度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一)父母生前经营活动所欠债务。
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经营活动所欠债务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
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
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二)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除上述内容外,父母生前因赌博所欠之债或者从事其它违法活动所欠之债,因不受法律保护,子女可以不予偿还;其它生前合法债务应当依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限定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清偿和与子女主张继承权相联的原则,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不偿还债务,主张继承权则连同债务一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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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不还会影响到自己的子女吗
大家知道,银行黑名单会影响贷款、影响购房。那银行黑名单会影响到孩子吗?
什么是银行黑名单?
我们通常说的银行黑名单或者不良记录指的是银行对个人信用的不良评价,直接影响个人向银行进行贷款等业务。
对于个人最近24个月的贷款还款状态,信用报告中也会列明。一旦个人不准时还款造成逾期,征信报告上会显示逾期天数的范围,“1”表示逾期1~30天,“2”表示逾期31~60天,以此类推。信贷经理在调用个人信用报告时就可以很容易地判断个人的信用状况如何,有多少负面的记录。
上了黑名单会有什么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有:
1.不能申请贷款:如果个人已经有了不良的信用记录,且比较严重,就无法再在中国境内任何一家银行申请贷款;
2.不能办信用卡;
3.限制乘坐交通工具:无法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有不良信用的人,将无法通过淘宝、天猫、支付宝、神州租车等平台购买旅游、度假产品,也没法预定机票;
4.限制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5.限制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6.限制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7.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8.限制网购奢侈品;
9.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10.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