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不算出轨
导读:
一提到离婚,很多人都无法冷静。于是我国《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主要针对的是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所谓‘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现象。比如,有的夫妻早上打架下午就去离婚。为了减少这种现象,民法典就从制度上进行了设计。
冷静期出轨算婚内出轨吗?
一提到离婚,很多人都无法冷静。于是我国《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主要针对的是目前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所谓‘闪婚闪离’,尤其是‘冲动离婚’现象。比如,有的夫妻早上打架下午就去离婚。为了减少这种现象,民法典就从制度上进行了设计。
(具体的条文:《民法典》第1077条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离婚冷静期”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后悔”,都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一旦任何一方,或者双方撤回这个离婚登记申请,这婚,自然就离不成了。即使冷静期过了,双方仍然坚持要离婚,二人还得在冷静期过后的一个月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婚才算正式离了。
也就是说,若夫妻一方在离婚冷静期出轨,是可以认定为“婚内出轨”的,因为既然是在离婚冷静期里,这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两个人还仍然是夫妻,虽然两个人感情出现危机甚至已经完全破裂,但不影响两个人仍然是夫妻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出轨”,当然算婚内“出轨”。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我国系属于一夫一妻制,夫妻应当相互忠诚。若二人因一方出轨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1条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不算出轨?
“离婚冷静期”制度婚姻法上的一项新的制度,它规定在《民法典》的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第一款里,“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那么这个“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夫妻俩去离婚,虽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了离婚申请材料,但不像以前,可以立马就拿到离婚证,得等多一个月。这多等的一个月就是俗称的“离婚冷静期”。
在“离婚冷静期”这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个人中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后悔”,都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一旦任一方,或者双方撤回这个离婚登记申请,这婚,自然就离不成了。
这个“离婚冷静期”制度设置的初衷,就是希望夫妻双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都冷静冷静,不要草率离婚,以免后悔终生。虽然这项新的制度的创设会让离婚更“麻烦”了,但还是有它的存在的意义。
根据这个条款的第二款,“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冷静期过了,双方仍然要离婚,还得在冷静期过后的一个月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婚才算正式离了。
再回到我们这篇文章的问题上来,“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不算出轨?既然两个人都闹到婚姻登记机关要离婚了,说明两个人的婚姻应该可能是出现了危机了。
我们首先来探讨一下何谓“出轨”。“出轨”,它是一个文化名词,是一个社会现象的统称和变称。该词起源于同名交通名词出轨(列车脱轨),是引申到社会婚姻学中来说明一种社会现象,“出轨”区分为精神出轨和身体出轨。
“出轨”一词,起源于20世纪九十年代,由交通名词“出轨”引申而来。铁路交通中列车的倾覆,常常是脱轨所致。后来被引用到社会中形容夫妻两个人脱离正常的道德准则而去谋求非正当的感情、性的利益。
但法律上并未直接规定“出轨”这个概念,它用的一个词叫“与他人同居”,《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都有相应规定,一旦出现所谓“出轨”,即“与他人同居”的情况,则即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而世人皆知,这个两个人之间感情出现危机,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夫妻双方的一方“出轨”了,这应该是导致感情破裂进而导致离婚的最重要的一个“杀手锏”。即便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因素,但如果没有“出轨”,一般都不会走到离婚的地步。
那么离婚冷静期内出轨算不算“出轨”?对于法律专业人士来说,这样的问题其实并不难回答。既然是在离婚冷静期里,即表明这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两个人还仍然是夫妻,虽然两个人感情出现危机甚至已经完全破裂,但不影响两个人仍然是夫妻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出轨”,当然算“出轨”,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