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导读: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如夫妻双方或一方离开住所地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或夫妻双方住在国外但未定居时,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向哪一法院提起诉讼?
在异地怎么起诉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夫妻双方或一方离开住所地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时,或夫妻双方住在国外但未定居时,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向哪一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另一方起诉离婚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民事案件管辖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民事诉讼法及解释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实践中,适用本条规定时需要提交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初步证据,如被告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情况证明,双方的聊天记录,被告乘车记录以及结合被告工作性质(如被告系因工作调动离开住所地的,被告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调动证明)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本案中,因乔美提交了童刚的工作调动证明、居住证明以及乘车情况等,能够初步判断出童刚一年间未返京居住,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乔美住所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关于经常居住地,实践中,只需从起诉时间之日起向前推算,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即可认定为经常居住地。而是否连续居住满一年,则应根据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出入境查询记录,物业公司或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等在内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住在国外但未定居
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对方人在外地,想离婚的话怎么起诉离婚?
结合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的。协议离婚要求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一方在外地的话,协议离婚往往很难实施,只能诉讼离婚。
对于诉讼离婚,首先要解决法院地选择问题,对方在外地,如何选择法院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的:
①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故,如果对方人在外地,在想离婚的人在本地,还是可以在本地法院起诉离婚的,直接向本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