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导读:
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用通俗的话来说,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请求债务人还款。
民间借贷中保证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1. 一般保证人的法律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请求一般保证人履行债务。用通俗的话来说,借款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应当先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请求债务人还款。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之后,发现债务人实在没有能力还款,此时,债权人才可以向保证人主张还款的责任。换言之,如果债权人未经起诉或仲裁而直接找保证人主张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拒绝的权利。从法理上讲,一般保证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补充责任。
2. 连带保证人的法律责任:相比于一般保证人,连带保证人的责任更加重大。只要到了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还款,也可以向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张还款;此时,连带责任保证人不能够行使上述拒绝的权利。
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保证人在替债务人承担了债务之后,有权再向债权人追偿。也就是说,如保证人在还完钱之后,可以再找借钱的人要回来。
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该承担何种责任?
一般保证指:当主债务人在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指: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在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时,保证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没有约定保证方式或约定不明,按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
(一)先诉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依法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首先应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前提下,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一般保证人有权拒绝。《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了先诉抗辩权消灭的情形。
2、连带责任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而无需以债务人不能履行作为前提。
(二)保证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1、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债权人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也可以将债务人与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但不能单独将一般保证人列为被告。
如果债权人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一般保证人的,法院会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仅对债务人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
2、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权人既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或保证人,也可以将债务人与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
(三)二者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同
1、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保证人先诉抗辩权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
2、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保证期间主张权利的方式不同
1、一般保证: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只能是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方式,而不能通过发律师函或是催款函等方式。
2、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可以通过诉讼、仲裁或其他方式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确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约定“承担保证责任直至本息还清时止”,视为约定不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